7人失联13人受伤!面对陕西镇安危爆运输车辆爆炸,该怎么办?
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4月10日晚发生一起危爆运输车辆爆炸事件,经初步确认已造成7人失联,13人受伤。


 

据镇安县人民政府网站11日上午通报,4月10日23:50左右,镇安县月河镇菩萨店村一危爆运输车辆发生爆炸,经初步确认,已造成7人失联,13人受伤,其中6人已送镇安县医院救治,7人在月河镇月河卫生院观察。
 


 

 

通报称,经初步了解,此事故由车牌号为豫SA3766危爆运输车辆突然爆炸引起。

 

河南省固始县化工有限公司2名运输人员和陕西祥盛民爆公司2名库管、1名爆破员、1名保安、1名值班长,共7人失联。周边19名职工和群众受伤,其中重伤1人、轻伤3人、轻微伤15人,均已送往医院救治。

 

爆炸发生后,镇安县委、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迅速带领公安、消防、安监、卫计等单位工作人员赶到事发地点,指挥现场救援工作,并成立事故处置领导小组,全力做好“4.10”爆炸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副省长胡明朗已赶往现场。

 

伤员救治、现场救援及原因调查等工作正在进行中。

 

 

危化品运输事故

 

 

1.危化品运输事故的危害

 

危化品运输事故具有易扩散、易污染、危害大、损失大、影响大等特点,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环境污染和经济损失。

 

案例

 

2014年7月19日,沪昆高速公路湖南段发生一起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湘A3ZT46号轻型仓栅式货车,核载1.58吨,实载乙醇6.52吨,在左侧车道追尾碰撞因前方交通事故受阻,停车等候通行的大型客车,碰撞发生后,轻型仓栅式货车装载的乙醇泄漏、燃爆,造成该货车、大型客车以及停在大型客车前方的小型客车、停在右侧车道的两辆大货车烧毁,事故确认43人死亡,6人受伤。

 

 

2.概念介绍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

 

危险货物,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等危险特性,在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和处置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毁或者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质和物品。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是指使用载货汽车通过道路运输危险货物的作业全过程。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是指满足特定技术条件和要求,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载货汽车。
 

3.不同阶段的相关规定

 

(一)申请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应当具备下列条件:《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八条明确规定

 

1、有符合下列要求的专用车辆及设备

例如:专用车辆的技术要求应当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有关规定;专用车辆应当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

 

2、有符合下列要求的停车场地

例如:停车场地应当封闭并设立明显标志,不得妨碍居民生活和威胁公共安全等。

 

3、有符合下列要求的从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

 

例如:

①、专用车辆的驾驶人员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年龄不超过60周岁,并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

②、从事剧毒化学品、爆炸品道路运输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应当经考试合格,取得注明为“剧毒化学品运输”或者“爆炸品运输”类别的从业资格证。

③、企业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4、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例如: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应急救援预案制度。

 

(二)运输过程中要做到

 

1、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险货物脱落、扬散、丢失以及燃烧、爆炸、泄漏等。

2、驾驶人员应当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驾驶人员或者押运人员应当随车携带《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

3、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上岗时应当随身携带从业资格证。

4、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应当要求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在运输危险货物时,严格遵守有关部门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线路、时间、速度方面的有关规定,并遵守有关部门关于剧毒、爆炸危险品道路运输车辆在重大节假日通行高速公路的相关规定。

5、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建立危险货物运输调度管理制度,按照调度管理制度安排符合条件的车辆和人员运输危险货物,并按规定签发道路危险货物运单。

 

(三)危化品装卸

 

危险货物的装卸作业应当遵守安全作业标准、规程和制度,并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或者监控下进行。

 

危险货物运输托运人和承运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指派装卸管理人员;若合同未予约定,则由负责装卸作业的一方指派装卸管理人员。

 

 

4.常用法律条款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运输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

(二)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件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

(三)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

(四)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六十条 违反本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不按照规定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以及托运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上岗作业的。

 

《四川省道路货物运输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经营者限期改正,可以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承运依法应当办理而未办理准运手续的货物的;

(二)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未按规定签发道路危险货物运单的;

(三)未经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组织调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擅自承运危险货物的;

(四)承运危险货物的车辆未随车携带与所运危险货物相一致的《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的。

 

《四川省道路货物运输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存在下列重大安全隐患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未按要求改正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一)未按规定建立危险货物运输调度管理制度的;

(二)安排不符合条件的车辆运输危险货物的;

(三)安排不符合条件的驾驶员、押运人员、搬运装卸管理人员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

(四)未按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的;

(五)存在其他重大安全隐患的。

 

 

5.案例简介

 

案例一

 

2017年5月,执法人员在火车南站西路附近巡查时,发现一辆号牌为川AXXXXX的蓝色江淮牌轻型货车载有大量危险品货物,执法人员随即对该车进行了例行检查,检查发现该车内载有61个氧气瓶。驾驶员现场无法出示该车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

 

经查,该车涉嫌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对于该车驾驶员涉嫌无营运资格从事危险货物运输以及伪造行驶证及营运证等问题,执法大队将该案件同时移交给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六分局作进一步处理。

 

案例二

 

2017年7月,执法人员在武青东二路巡查时,发现一辆号牌为川AXXXXX的普通箱式载货汽车车内装载有大量液化气气瓶,据统计车内共装载有143只气瓶,其中115瓶为满瓶,现场驾驶员无法出示任何营运证件。

 

该车涉嫌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执法大队协调交警一分局、武侯公安分局、武侯安监局、武侯经科局、武侯综合执法局等多个部门开展联合调查,针对该案涉及的多个违法行为进行一一对应查处,该车车内所有液化气罐由武侯安监局进行查扣,当事驾驶员被武侯公安分局行政拘留,当事车辆由该执法大队查扣。

 

 

6.注意事项

 

有人把危化品运输车辆比作“移动炸弹”,路上看到危化品运输车辆时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一)保持车距。

 

如果你在路上遇到危险货物运输车的话,请一定要与它们保持合适的车距,方便你观察它的一举一动,并能更快的采取应急措施。

(二)注意车速。

 

由于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往往不会开得很快,因此你的车速过快的话,在它采取相关措施的情况下你可能因为车速过快无法紧急避让或者刹车造成与它们的追尾。


 

在危化品运输车辆发生事故时要注意:

 

(一)别围观。

 

如果发生这种交通事故,请第一时间撤离到安全地带后拨打救援电话,严禁围观,以避免二次事故对自身造成伤害。

 

(二)捂鼻向上风口方向撤离。

 

在撤离的时候一定要向上风口撤离,能在撤离的时候用潮湿的毛巾或者纸巾捂住口鼻更好更安全。如果当您感觉危险物品运输车上泄露的东西有可能马上就要爆炸时,请您立刻趴下抱头或者蹲下抱头,以保证自身安全。

 

(三)不盲目施救。

 

不要在不带防护用品的情况下直接用手触碰物品实施救助;不要在事故现场吸烟、使用手机等,以免引发爆炸、燃烧等二次事故。

 

 

7.起火自救方法

 

爆炸品

 

灭火方法:用水冷却达到灭火目的,但不能采取窒息法或隔离法。禁止使用砂土覆盖燃烧的爆炸品,否则会由燃烧转为爆炸。扑救有毒性的爆炸品火灾时,灭火人员应佩戴防毒面具。

 

撒漏处理: 对爆炸物品撒漏物,应及时用水湿润,再撒以锯末或棉絮等松软物品收集后,保持相当湿度,报请消防人员处理,绝对不允许将收集的撒漏物重新装入原包装内。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灭火方法:将未着火的气瓶迅速移至安全处;对已着火的气瓶使用大量雾状水喷洒;火势不大时,可用二氧化碳、干粉、泡沫等灭火器扑救。

 

撒漏处理:运输中发现气瓶漏气时,特别是有毒气体,应迅速将气瓶移至安全处,并根据气体性质做好相应的防护,人站在上风处,将阀门旋紧。

 

大部分有毒气体能溶解于水,紧急情况时,可用浸过清水的毛巾捂住口鼻进行操作,若不能制止,可将气瓶推入水中,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处理。

 

易燃液体

 

灭火方法:消灭易燃液体火灾的最有效方法是采用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等灭火器扑救。

 

撒漏处理 及时用砂土或松软材料覆盖吸附后,集中至空旷安全处处理。覆盖时,要注意防止液体流入下水道、河道等地方,以防污染环境。

 

易燃固体、自燃物品

 

易燃固体、自燃物品一般都可用水和泡沫扑救,相对其他种类的危险化学品而言是比较容易扑救的,只要控制住燃烧范围,逐步扑灭即可。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灭火方法:氧化剂着火或被卷入火中时,会放出氧而加剧火势,即使在惰性气体中,火仍然会自行延烧;无论是将货舱、容器、仓房封死,或是用蒸汽、二氧化碳及其他惰性气体灭火都是无效的;如果用少量的水灭火,还会引起物品中过氧化物的剧烈反应。因此,应使用大量的水或用水淹浸的方法灭火,这是控制氧化剂火灾的最为有效的方法。

 

有机过氧化物着火或被卷入火中时,可能导致爆炸。所以,应迅速将这些包件从火场中移开,人员应尽可能远离火场,并在有防护的位置用大量的水来灭火。

 

撒漏处理: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如有溢漏,应小心地收集起来,或使用惰性材料作为吸收剂将其吸收起来,然后在尽可能远的地方以大量的水冲洗残留物。严禁使用锯末、废棉纱等可燃材料作为吸收材料,以免发生氧化反应而着火。

 

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

 

灭火方法:液体毒害品着火,可根据液体的性质(有无水溶性和相对密度的大小)选用泡沫灭火,或用砂土、干粉、石粉等施救。

 

固体毒害品着火可用水或雾状水扑救。

 

无机毒害品中的氰、磷、砷或硒的化合物遇酸或水后能产生极毒的易燃气体氰化氢、磷化氢、砷化氢、硒化氢等,因此着火时,不可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剂,也不宜用水施救,可用干粉、石粉、砂土等进行扑救。 

 

撒漏处理:毒害物泄漏时应及时处置,一定要做好防护工作及疏散工作。因为绝大多数有机毒害物都是可燃物,且燃烧时能产生大量的有毒或极毒的气体,所以,做好毒害品着火时的应急灭火措施是十分重要的。

 

放射性物品

 

灭火方法:当放射性物品着火时,可用雾状水扑救;灭火人员应穿戴防护用具,并站在上风处,向包件上洒水,这样有助于防止辐射和屏蔽材料(如铅)的熔化,但注意不能使消防用水过多,以免造成大面积污染。

 

放射性物品沾染人体时,应迅速用肥皂水洗刷至少3次;灭火结束时要很好地淋浴冲洗,使用过的防护用品应在防疫部门的监督下进行清洗。 

 

撒漏处理:当放射性物品的内容器受到破坏,使放射性物质可能扩散到外面,或剂量较大的放射性物品的外容器受到严重破坏时,必须立即通知当地公安部门和卫生、科学技术管理部门协助处理,并在事故地点划区适当的安全区,悬挂警告牌,设置警戒线等。

 

腐蚀品

 

灭火方法:腐蚀品着火,一般可用雾状水或干砂、泡沫、干粉等扑救,不宜用高压水,以防酸液四溅,伤害扑救人员。

 

撒漏处理:硫酸、卤化物、强碱等遇水发热、分解或遇水产生酸性烟雾的物品泄漏或着火时,不能用水施救,可用干砂、泡沫、干粉扑救或矿砂吸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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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