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一工厂脱硫塔发生火灾,现场浓烟滚滚!
7月23日10时左右,萍乡湘东消防大队电铃骤然响起,紧接着支队119指挥中心传来火警命令:萍乡市湘东区萍乡钢铁厂脱硫塔发生火灾,要求大队立即出动进行火灾扑救。

 

接到消防支队指挥中心调度命令后,萍乡湘东消防大队立即调集出动4辆消防车,18名指战员赶赴火灾现场,湘东大队当日值班领导、大队长刘海华遂行出动,伴随着紧张的火警鸣笛声赶赴现场。期间,指挥员通过询问报警人,初步了解了现场火灾情况、燃烧物质以及是否有人员被困和伤亡等情况,同时大队长刘海华立即协调调度木马村义务消防队、环卫洒水车等应急联动力量赶赴现场。



 

消防车赶赴现场途中,很远就看到萍钢厂区上空遍布浓烟,犹如乌云避日。10时16分,峡山口路中队到达现场,只见着火厂房上空黑烟滚滚、火焰翻腾。经询问报警人及技术人员得知,着火脱硫塔为正在拆除的废弃脱硫塔,脱硫塔主要材质为玻璃钢,而玻璃钢主要为树脂及玻璃纤维组成。在询问期间,脱硫塔内塔因温度过高,突然倒塌,引发轰然,现场情况刻不容缓。为防止因高温造成倒塌,峡山口路中队立即在脱硫塔一侧设置一水枪阵地压制火势,在另一侧出一支水枪对罐体进行冷却。
 

10时47分,湘东区常务副区长汤雪林到达火灾现场进行指挥。10时49分,环卫洒水车及木马村义务消防队等联动力量到达现场,洒水车负责对主战车进行供水,木马村义务消防队增设一支水枪防止火势蔓延。11时09分,朝阳路中队、特勤中队增援力量到达现场后,立即增设一水枪阵地,对火势进行打击。11时57分,火势被成功扑灭,经过一段时间现场监护,等待厂区工程技术人员处理,17时05分确定无复燃危险,峡山口路中队有序归建。

 

 

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动火作业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遵守公司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焊割工必须具有焊工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2、动火作业前,操作者必须对现场安全确认,明确高温熔渣、火星及其它火种可能或潜在喷溅的区域,该区域周围10米范围内严禁存在任何可燃品(化学品、纸箱、塑料、木头及其它可燃物等),确保动火区域保持整洁,无易燃可燃品。

 

3、对确实无条件移走的可燃品、动火时可能影响或损害无条件移走的设备、工具时,操作者必须用严密的铁板、石棉瓦、防火屏风等将动火区域与外部区域、火种与需保护的设备有效的隔离、隔绝,现场备好灭火器材和水源,必要时可不定期将现场洒水浸湿。

 

4、高处动火作业前,操作者必须辨识火种可能或潜在落下区域,明确周围环境是否放置可燃易燃品,按规定确认、清理现场,以防火种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室外进行高处动火作业时,5级以上大风应停止作业。

 

5、凡盛装过油品、油漆稀料、可燃气体、其它可燃介质、有毒介质等化学品及带压、高温的容器、设备、管道,严禁盲目动火,凡是可动可不动的火一律不动,凡能拆下来的一定拆下来移到安全地方动火;特殊情况下必须动火时,要保证容器、设备、管道处于常温、常压状态,通过切断、加装符合要求的盲板等措施保证动火设备或管道与生产系统的物料彻底隔离,动火前必须检查分析容器、设备、管道中的化学品性质及周围环境,利用空气、惰性气体(氮气、氩气等)、水蒸汽、水等经过充分的吹扫、清洗、置换后,经反复确认无危险隐患后,方可动火;该动火作业属于A级动火,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并派人监火,现场备好灭火器材和水源,沙子。必要时可不定期将现场洒水浸湿。

 

6、使用气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丙烷气瓶间距不小于5米,二者与动火作业点须保持不少于10米的安全距离,气瓶严禁在阳光下曝晒,氧气瓶口及减压阀、阀门处不得沾染油脂、油污,乙炔瓶严禁横躺卧放;运输、储存、使用气瓶时,严禁碰撞、敲击、剧烈滚动,且气瓶要放置牢固,防止气瓶倾倒。

 

7、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机、气瓶(减压阀、胶管、割炬等)、砂轮、修整工具、电缆线、切割机等器具,确保其在完好状态下,电线无破损、漏电、卡压、乱拽等不安全因素;电焊机的地线应直接搭接在焊件上,不可乱搭乱接,以防接触不良、发热、打火引发火灾或漏电致人伤亡。

 

8、动火作业结束后,操作人员必须对周围现场进行安全确认,整理整顿现场,在确认无任何火源隐患的情况下,方可离开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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