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3-12 | 来源:一路向东 | 浏览次数:1193 |
“两会”期间,机构改革又有进展。
路透社报道,中国计划设立能源部,不过能源部长人选还不清楚。这是1993年能源部撤销后,时隔25年再次设立能源部。目前的国家能源局2008年成立,隶属国家发改委,2013年和电监会重组。
国家能源局现任局长努尔∙白克力,是目前国家发改委排名第二的副主任。
路透北京3月8日 - 四位与中国领导层有联系的消息人士本周表示,中国计划设立能源部,监管庞大的石油、天然气、煤炭和电力行业,这是政府机构改革计划的一部分,旨在提高决策效率。
新设立的这个部将取代现有的国家能源局(NEA)。能源局于10年前设立,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下属单位。
消息人士称,能源部将不再隶属于发改委,将负责目前分散在很多政府部门中的能源相关职能。
全国人大会议下周二将听取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还不清楚改革细节是否会立即公布。
另外四位消息人士称,预计中国还将改革金融监管机构,可能会合并不同机构,以增强金融风险控制能力。
能源局未予置评,发改委没有回应置评请求。
不清楚新设立的能源部部长人选。目前努尔·白克力担任能源局局长和发改委副主任。
此前的2月底,无所不能已就预计到来的机构改革中,能源监管职能的调整做过分析,现在将一些背景列在下面。
能源部门的重组和职能调整,一直不断,最近的一次是十九大报告,涉及资源的这样表述:“设立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自然生态监管机构,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统一行使监管城乡各类污染排放和行政执法职责。”
能源监管机制未定型
关于组建大能源部一直有所传闻。2013年机构重组时,就有将涉及能源价格、矿权、行业管理上下游职能整合成大能源部的说法,最终只是将电监会和能源局重组,依旧维持副部级。
目前部委设置中,能源局主要负责行业监管、规划,油气资源矿权归国土部,价格、体改归国家发改委价格司、体改司、产业司等,能源产品流通、进出口在商务部,后端排放、节能归口环保部、工信部,国资委对能源央企进行监督管理,有关技术研发的还涉及到科技部以及其它部门。
未来要在生态文明建设下,理顺能源供需、价格、进出口、矿权、节能、污染排放等错综复杂的关系,还需要相应调整。
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消息一出,国家能源局与国土部矿产开发重组成能源部的说法也再次出现,传闻还涉及到国土部和环保部的重组,但目前并不明晰。生态文明是十八大以来的提法,也持续出现在政策文件中,目前没有一个部委的职能专注在大生态领域。
现在的国家能源局,2013年机构改革时由电监会和能源局重组而来。
2013年前的国家能源局,是2008年整合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和原国防科工委的核电管理职能成立的。
2013年以来,国务院推行简政放权,项目审批纷纷取消、下放,电改、油气改革落地执行是广为外界关注的政策变化。
2003年机构改革,成立了国家电监会,应对2002年启动的电改,直至2013年和能源局重组,启动新一轮电改。
1998年政府机构改革,能源部门变化颇大,当时撤销煤炭部、电力部等专业能源部门,组建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大集团。煤炭、油气、石化工业由国家经贸委和国家计委管理,直至2003年成立电监会。
1993年能源部撤销,重新组建煤炭工业部和电力部,直到1998年机构改革时撤销,组建国家电力公司以及相关行业央企。
1988年行政体制改革,撤销煤炭、石油、水利电力、核工业部,组建能源部,统管国家能源工业,是首次成立能源部,煤炭、石化工业归入当时的国家经贸委。
更早之前的能源管理部门调整,主要是改革传统机构设置,适应改革开放的形势,如下:
1983年7月,石油工业部炼油厂分离,与化工部和纺织部的部分石化、化纤企业合并,组建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
1982年,石油工业部所属海洋石油业务独立,成立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1980年成立国家能源委员会,负责管理石油、煤炭、电力三个部。由于国家能源委员会与国家计委职能交叉,两年后的1982年能源委员会取消。
1979年撤销水利水电部,成立电力部和水利部,统一调配电力供应。1982年,水利部与电力部合并为水利电力部。
1978年改革开放初期,撤销石油化学工业部,分设化学工业部和石油工业部。
1975年撤销燃料化学工业部,重新成立煤炭工业部,并组建石油化学工业部。
1970年,撤销石油部、煤炭工业部、化学工业部,合并为燃料化学工业部。同年6月,将原煤炭工业部与地方双重领导的煤炭企业下放地方。
1958年,撤销各大区煤炭管理局、地质部石油地质局。合并水利部与电力工业部,成立水利电力部,此后经历了管理权限调整。
1955年,燃料工业部被撤销,成立煤炭部、石油工业部和电力工业部。
1949年~1955年,设燃料工业部,下设煤炭管理总局、电业管理总局、水力发电工程局、石油管理总局。
机构设置要突出生态文明
综合观之,能源管理部门的调整与经济发展、中央地方权力划分以及历次政府机构改革同步。
改革开放至今40年,出现过数次大大小小的机构改革。有统计,主要的七次改革,几乎都涉及能源。
第一次:1982年。石油工业部将所属海洋石油业务独立,成立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专门负责海洋石油开发、对外合作。
第二次:1988年。撤销煤炭部、电力部、化工部等,成立能源部,统管能源工业。
第三次:1993年。撤销能源部,重新组建煤炭工业部和电力部。
第四次:1998年。撤销煤炭部、电力部等专业能源部门,组建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大集团,政府职能归入国家经贸委和国家计委,后调整为相关煤炭、石化行业协会。
第五次:2003年。成立电监会,国家电力公司分出五家主要的发电集团。
第六次:2008年。副部级国家能源局成立,由国家发改委代管。
第七次:2013年。国家能源局和电监会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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