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如皋致3死化工事故系氟化氢中毒,江苏安委会挂牌督办

从江苏省应急管理厅证实,12月18日上午发生在南通如皋市长江镇的众昌化工有限公司化工事故,并非当地政府所通报的“液氮泄漏”引发,而是一起较大氟化氢中毒事故,事故造成3人死亡。江苏省安委会对该起较大中毒事故调查处理实行挂牌督办。

 

南通市人民政府:

12月18日10时35分许,你市如皋市众昌化工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氟化氢中毒事故,造成3人死亡。

按照《江苏省较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苏安〔2010〕17号)和《江苏省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挂牌督办工作程序》(苏安办〔2015〕99号)的规定和要求,经研究,决定对你市“12•18”较大中毒事故调查处理实行挂牌督办。

请你市自接到挂牌督办通知之日起60日内完成如下事项:

一、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对责任单位、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二、形成事故调查报告,并向省安委会办公室作出书面报告,经省安委会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对事故批复结案。

三、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汲取事故教训、落实整改措施,并举一反三,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江苏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8年12月20日


 

涉事企业位于长江镇化工园区。记者在事发后曾多次前往化工园区调查,并向当地政府及企业求证,均被告知涉事企业突发的化工事故是由“液氮泄漏”引发,而在如皋市政府接连两次对外发布的通报内,亦将该起事故称为“液氮泄漏”事故。

值得注意的是,众昌化工在10月份曾被长江镇人民政府组织专家安全检查中发现存在14个安全隐患问题:

  • 氟化氢使用区域气瓶处存在渗漏,有毒气体报警仪无显示,应急物资未及时检查,空气呼吸器压力偏低;

  • 4#车间氟化缓冲罐液压位无保护措施,无物料介质名称等信息;

  • 现场多出危险信息告知牌老化;

  • 络合车间一楼电线穿管裸露,管道穿墙未封堵;

  • 发烟硫酸储罐缺少设备信息卡,储罐顶部有冒烟现象;

  • 危险品罐区静电接地脱落,部分停用储罐未挂牌,部分镀锌桶内物料无信息标识;

  • 氟化氢钢瓶区有杂物,乙炔气瓶等,钢瓶摆放杂乱;

  • 还原部位管道上压力表缺校验标识,静电夹子无报警声,液氮汽化处缺当心冻伤标识;

  • 企业奖惩制度未明确对安全事故及时间的奖惩规定;

  • 2018年安全培训计划未将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列入,且也未见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台账;

  • 承包商安全协议中对安全事故的责任未能说明清楚;

  • 未见到承包商项目施工方案及应急预案的评审记录等。

当地政府分管安全生产的相关负责人强调,政府及安监部门对企业的安全监管是一项常态化工作,且对涉事企业此前查处的14个问题均已督促整改并复查完毕。记者掌握的一份如皋市众昌化工有限公司“隐患检查整改报告表”显示,整改日期是10月30日,复查日期为11月15日,并有相关负责人签字。
 

如皋市众昌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主要从事化学产品生产、化学产品销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销售等。一名市政府官员向记者透露,该市在事发后立即成立了事故调查组,但涉事企业及当地镇政府存在瞒报行为,企图用假象蒙混过关,正因为如此才在市政府的通报中出现了“液氮泄漏”字样,一度干扰了调查组正常调查。

江苏省安委会在督办中要求南通市政府在60日内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对责任单位、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形成事故调查报告,并向省安委会办公室作出书面报告,经省安委会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对事故批复结案;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汲取事故教训、落实整改措施,并举一反三,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来源:人民日报、人民网江苏频道、江苏省安全生产委员会)